立陶宛共和国驻华大使馆 Embassy of the Republic of Lithuania
申请以商务访问或短期职业培训为目的的签证所需证明文件
- 偿付能力证明:
最近 3 个月的银行对账单, 无需存款证明
如果公司支付旅行及生活费用,需提供申请人(或雇主)公司偿付能力的证明;或如果本人支付
旅行 及生活费用,需提供本人偿付能力的证明。
在职人员的偿付能力证明:
- 由任职公司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
- 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(英文件,或者中文件附上英文翻译) ,
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,签字,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:
任职公司的地址、电话和传真号码;
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;
申请人姓名、职务、收入和工作年限;
准假证明。
公司的营业执照和雇主证明信原件
- 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
-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,签字,并须包含如下信息:
- 任职公司的详细地址和联系人;
- 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;
- 申请人姓名、职务、收入和工作年限;
- 访问目的。
- 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的证明
- 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或个人
- 活动或培训主办方的邀请函原件
- 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,签字,并须包含如下信息:
- 任职公司的详细地址和联系人;
- 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;
- 访问的目的和持续时间;
- 详细日程;
- 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或个人;
- 主办方是否为确保申请人按规定返回中国提供保证金;
- 如果适用,提供商会注册证明。
- 工作许可(如适用):以下情况需要工作许可:
- 在职工作培训;
- 当任职的公司在申根成员国境内。
立陶宛共和国驻华大使馆 Embassy of the Republic of Lithuania
地址:#A-18 King's Garden Villa, 18 Xiaoyun Road, Chaoyang District, 100125 Beijing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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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编: 100125
邮箱地址:amb.cn@urm.lt, konsuliniai klausimai: consul.cn1@urm.lt
网站:http://cn.mfa.lt
电话号码:+86 10 845 185 20
办公时间:
星期一到星期五:9:00-18:00
午休:13:00-14:00
领事签证开放时间:
提交签证申请:星期二,四,下午14:00-17:00. 无需提前预约.
领取护照:星期二,三,四,上午10:00-12:00.
提交居留许可的时间是星期三下午14:00-17:00, 需要提前预约.
重要:
预约请发电子邮件到 consul.cn1@urm.lt.
领事信息:consul.cn1@urm.lt 或 +861084518520.
注意:
非工作时间,周末或立陶宛节假日遇突发紧急情况,领事协助信息请联系立陶宛共和国外交部,电话 +370 5 236 2444, 电子邮箱:pilieciai@urm.lt.